校長辦公室簡介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校長辦公室(簡稱“校辦”)為學校行政綜合協調部門,主要職能是圍繞學校中心工作,積極發揮參謀助手、信息樞紐、公文處理、組織協調、督查督辦、聯絡接待、信息公開、信訪、法律事務、機要保密、重要會議及活動組織等作用,落實全校各項管理和服務工作。

具體職責:

負責校級會議組織工作,編印會議紀要,督辦會議決定及其他重要決策;

根據校領導指示,協調校內各單位有關工作;

組織協調學校日常事務和大型活動,督辦學校決策及重大事項的落實;

負責與上級單位及相關部門聯絡,協調有關來訪接待;

負責起草學校重要文件,指導校內各單位公文處理,規范校級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廢止和發布;

負責全校機要文件的收發及保密管理工作;

負責學校行政的印信管理和使用,負責校內各單位印章的刻制及規范管理;

負責校級授權、學校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管理;

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協調應對緊急突發事件;

負責學校信訪工作;

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