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政府間國際科技創新合作/港澳臺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2018年度第二批項目開始申報,現將重要事項說明如下:

 

一、項目簡介

本次發布的專項將支持我國與美國、德國、法國、芬蘭、意大利、歐盟等19個國家、國際組織和多邊合作機制開展政府間科技合作,支持方向的研究內容以項目形式進行申報,項目不設任務(或課題)(申報指南及項目具體要求請參考附件1)。

 

二、申報要求

1、該合作項目一般為聯合研究項目,雙方合作單位應分別向本國主管部門申報,單方申報無效

2、申報時雙方需簽署明確的知識產權協議等合作文件并上傳系統,部分項目中方申報單位需提交外國合作伙伴遞交給本國主管部門的英文版申請書(具體要求請參閱附件1);

3、中方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17930日前,國家機關不得參與申報。

 

三、申請人條件及限項規定

   1、項目負責人應為19581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2、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

    3、項目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含重大科學研究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以下簡稱“改革前計劃”)以及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項目。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也不得參與申報項目;

4、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和改革前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在研項目總數不得超過2個;改革前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因申報項目而退出目前承擔的項目(含任務或課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和項目骨干退出項目研發團隊后,在原項目執行期內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新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

5、計劃任務書執行期(包括延期后的執行期)到2019630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范圍內。

 

四、申報流程

項目申報采取填寫預申報書、正式申報書兩步進行,具體流程如下:

 1)項目申請人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http://service.most.gov.cn/)填寫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項目預申報書,詳細說明申報項目的目標和指標,簡要說明創新思路、技術路線和研究基礎。

2)項目評審機構受理項目預申報后,組織形式審查并開展首輪評審工作。首輪評審通過后,申請人再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http://service.most.gov.cn/ 填寫并提交項目正式申報書

※未有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http://service.most.gov.cn/ 申報賬號的申請人請于2018111日前將本人姓名、性別、職務、手機號碼、辦公電話、郵箱地址、所持證件類別(中國大陸地區、中國港澳臺地區、其他)及證件號發送至 kevingao@cuhk.edu.cn 創建賬號。

 

五、資助額度及期限

  項目實施期限一般為23各合作項目擬支持項目數及額度請參考申報指南(附件1)。

 

六、其他注意事項

1、如有參與單位,參與單位需與我校簽署聯合申報協議,明確協議簽署時間、分工內容及知識產權歸屬等條款,協議需有項目負責人及參與單位研究負責人簽名,經雙方單位蓋章后掃描件上傳系統附件

2、受聘于我校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項目負責人,我校全職受聘人員須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證明,我校非全職受聘人員須同時提供我校和境外單位聘用的有效證明,證明掃描件須上傳系統附件并隨紙質申請書一同報送;

3申請人需要單位管理員授權后才能在系統填報項目,請大家申報項目前務必與科研處提前聯系,以免耽誤申報

4、申報前務必仔細閱讀各合作項目指南要求

 

七、截止時間

1、預申報:申請人須于2018123日前在線提交項目預申報書,經科研處審核后,申請人雙面打印紙質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

2、正式申報:待項目預申報書通過首輪評審后,科研處會通知申請人按要求填報正式申請書,具體時間和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聯系人:高尚,84273269kevingao@cuhk.edu.cn

 

附件:申報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