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深圳市2023年可持續發展科技專項項目的通知
深圳市2023年可持續發展科技專項項目開始申報,具體申報要求如下:
一、資助強度及研究期限
有數量限制。技術攻關、科技應用示范單個項目資助強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基礎前沿研究單個項目資助強度最高不超過250萬元,軟科學單個項目資助強度最高不超過80萬元。
二、申請條件
申請深圳市可持續發展科技專項項目(以下簡稱“項目”)資助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項目負責人應為我校的全職研究人員,承擔實質性研發任務,且項目完成年度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技術攻關、應用示范、基礎前沿類為1966年1月1日(含該日)以后出生,軟科學類為1964年1月1日(含該日)以后出生)。
(二)項目組前5位主要成員(含項目負責人)中至少3位為我校的人員;項目組成員總人數(以申請書上填報數量為準,應與可行性研究報告中項目組成員列表人數一致)50%以上須在深圳連續購買社會保險半年以上。
(三)我校應當聯合1至3家合作單位采用“產學研用”聯合申報方式(基礎前沿研究、軟科學類項目可單獨申報)。合作單位最多為3家(軟科學類項目合作單位最多1家)。
(四)我校和合作單位應當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各方的合作內容、主要分工及市財政資助資金分配比例、成果歸屬等方面的權責事項;申報書中研發內容和考核指標應含蓋課題指南所有內容且不低于課題指南要求;我校應負責研發內容的50%以上。
(五)合作單位中有企業的,要求自籌資金不低于企業申請的財政資助額。
三、限項要求
(一)技術攻關課題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牽頭,與高校、科研院所或醫療衛生單位聯合申報;
(二)應用示范課題由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單位)、企業聯合申報;
(三)同一年度,申請人只能牽頭或者參與申報1項,且不能重復申請同一個項目;
(四)已獲批2022年可持續發展科技專項和2023年可持續發展科技專項(雙碳專項)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
(五)申請單位或項目負責人主持和參與市級科技計劃在研項目不超過(含)3項。
四、申請材料
(一)深圳市創新創業專項可持續發展科技專項項目申請書原件(加蓋牽頭和合作單位公章)。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有效合作協議蓋章原件,知識產權合規性聲明原件,科研誠信承諾書原件。參與單位為企業的,須提供自籌經費投入承諾書。
(三)項目負責人職稱證書或學歷證明、高層次人才證書、獲獎證書等復印件。項目負責人與申請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單位或其人事部門蓋章),50%以上的項目組成員(包括項目負責人)半年以上(截至申報時最近月份)的深圳社會保險繳納憑證復印件。
(四)項目負責人主持或參與市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的清單(企業提供單位的項目情況),以及與本項目有關的研究內容獲得其他渠道資助的情況說明(蓋單位公章)。項目負責人主持和參與在研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未超3項的承諾書(申請單位蓋章)。
(五)可以選擇提供與申請項目相關的有效知識產權證(包括專利和軟件著作權)、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獲獎證書、廣東省企業科技特派員派駐協議書、深圳市農村科技特派員證書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六)項目涉及科研倫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要求的批準或備案文件。
五、申請流程
項目申報人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https://sticapply.sz.gov.cn/ 在線填報。
注:已有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帳號的申請人可直接登錄填報;未有該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將本人姓名、證件類型及證件號碼、郵箱、手機號碼發送至xuyaqing@cuhk.edu.cn開通賬號。
六、截止時間
網上填報時間:2023年7月24日中午12時前網上上傳所有附件材料并在線提交申請書,科研處審核后,點擊“簽字蓋章頁打印”將打印文件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傳提交審核(系統受理狀態為“待窗口受理”)暫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七、聯系人
徐雅青 xuyaqing@cuhk.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