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科技創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項目2018年度項目開始申報,現將重要事項說明如下:

 

一、項目簡介

本次發布的指南在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礎理論、面向重大需求的關鍵共性技術、新型感知與智能芯片等3個技術方向啟動16個研究任務,各研究任務以項目為單元整體申報,項目可下設課題,項目申報指南請參考附件1

 

二、申報要求

1、每個項目下設課題數不超過5,所含參研單位總數不超過10項目申報內容須覆蓋所申報指南方向二級標題(例如:1.1)下的所有研究內容并實現對應的研究目標;

2、牽頭單位須有1名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每個課題設1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1個課題的負責人

3、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17930日前,國家機關不得參與申報。

 

三、申請人條件及限項規定

  1、項目及下設課題負責人應為19581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2、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課題)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

  3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含重大科學研究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以下簡稱“改革前計劃”)以及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項目(課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也不得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4、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課題)和改革前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在研項目(課題)總數不得超過2個;改革前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因申報項目(課題)而退出目前承擔的項目(含任務或課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和項目骨干退出項目研發團隊后,在原項目執行期內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本重大項目;

5、計劃任務書執行期(包括延期后的執行期)到2019630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范圍內。

 

四、申報流程

項目申報采取填寫預申報書、正式申報書兩步進行,具體流程如下:

 1)項目申請人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http://service.most.gov.cn/)網上填寫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項目預申報書,詳細說明申報項目的目標和指標,簡要說明創新思路、技術路線和研究基礎。

2)項目預申報后,專業機構開展首輪評審。首輪評審通過后,申請人再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http://service.most.gov.cn/ 填寫并提交項目正式申報書

※未有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http://service.most.gov.cn/ 申報賬號的申請人請于20181022日前將本人姓名、性別、職務、手機號碼、辦公電話、郵箱地址、所持證件類別(中國大陸地區、中國港澳臺地區、其他)發送至 kevingao@cuhk.edu.cn 創建賬號。

 

五、資助額度及期限

  項目實施期限為35年,擬支持項目不超過40項,安排國撥經費8.7億元

 

六、其他注意事項

1、如有參與單位,申請人須與所有參與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明確協議簽署時間、分工內容及知識產權歸屬等條款,協議需有項目負責人及參與單位課題負責人簽名,經雙方單位蓋章后掃描件上傳系統附件

2受聘于我校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我校全職受聘人員須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證明,我校非全職受聘人員須同時提供我校和境外單位聘用的有效證明,證明掃描件須上傳系統附件并隨紙質申請書一同報送

3配套經費(含地方政府配套經費與參與單位自籌經費)要求:對于面向重大需求的關鍵共性技術方向的項目,配套經費與國撥經費比例不低于1:1;對于新型感知與智能芯片方向的項目,配套經費與國撥經費比例不低于2:1

4由于申請人需要單位管理員授權后才能在系統填報項目,因此請大家申報項目前務必與科研處提前聯系,以免耽誤申報

5、申報前務必仔細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形式審查條件要求(附件2

 

七、截止時間

1、預申報:申請人須于20181123日前在線提交項目預申報書,經科研處審核后,申請人雙面打印紙質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

2、正式申報:待項目預申報書通過首輪評審后,科研處會通知申請人按要求填報正式申請書,具體時間和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聯系人:高尚,84273269kevingao@cuhk.edu.cn

 

附件一: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二:形式審查條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