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22-2023年度深港聯合資助項目的通知
2022-2023年度深港聯合資助項目(深港澳科技計劃A類項目)現已開始申報,申報要求如下:
一、申請內容
深港兩地申請單位就同一合作項目分別向本地科技部門遞交申請,通過兩地聯合評審立項后,由兩地科技部門分別給予資助。
重點支持領域: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集成電路、新型顯示、信息安全、5G、量子信息、第三代半導體;醫藥生物技術及現代化中藥、人口健康技術、水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農業生物育種;石墨烯材料、先進電子信息材料、顯示材料、新能源材料、高性能高分子材料、氫能和燃料電池;機器人與智能裝備、智能無人系統、增材制造和激光制造、數字創意、區塊鏈、可見光通信與光計算等。
二、資助強度及研究期限
采取事前資助方式,單個項目最高資助300萬元。項目實施期限一般為2年。
三、申請條件
申請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香港合作單位應當是香港公營科研機構(包括所有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注冊的自資本地學位頒授院校、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職業訓練局、制衣業訓練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或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發中心(即汽車零部件研發中心、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資訊及通訊技術研發中心、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
(二)我校已與香港合作單位簽訂合作協議,明確技術、人力、設備、資金投入、知識產權歸屬等權利義務,共同開展研究活動。
(三)我校和港方單位分別向各自科技部門進行申請,單方申請無效。
四、申請流程
項目申報人通過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https://sticapply.sz.gov.cn/ 在線填寫、上傳附件材料并提交。
申請深港聯合資助項目,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涉及科研倫理與科技安全的項目,提供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要求的相關手續證明(復印件)。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
(三)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書復印件(蓋雙方單位章,驗原件)。
(四)香港合作單位向香港政府提交的項目申請書復印件。
(五)知識產權合規性聲明。
(六)科研誠信承諾書。
五、注意事項
(一)項目組負責人和成員只能承擔或參與一項深港澳科技計劃或“深港創新圈”項目。
(二)我校與香港兩方提出的項目必須是同一項目,雙方申請書的研究內容按照合作協議的分工分別進行編寫。
(三)合作協議須加蓋深港雙方單位公章且有雙方項目負責人簽名。
六、截止時間
網上填報時間:2023年1月5日前網上上傳所有附件材料并在線提交申請書,科研處將進行審核并反饋。項目受理時申請單位無需提交紙質申請材料。待科研處審核提交后,申請人點擊“簽字蓋章頁打印”,將打印文件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傳,提交審核(系統受理狀態為“待窗口受理”)。
七、聯系方式
李潔瓊 23515201 jenniferli@cuhk.edu.cn
吳紅麗 23515206 wuhongli@cuhk.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