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廣東省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申報已啟動,要求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項目定位

工程中心是為提高廣東省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突破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以及產業結構調整中的關鍵技術和核心裝備制約,強化對廣東省重大戰略任務、重點工程的技術支撐和保障,依托企業、科研機構、高等學校等建設的研究開發實體。工程中心是在產業技術創新鏈條上連接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以及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和產業化應用的橋梁和紐帶,是廣東省區域自主創新支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建設目標

建立先進的產業技術研發試驗設施,形成具有行業領先水平、結構合理的創新團隊,構建長效的產學研合作機制,成為應用研究成果向工程技術轉化的有效渠道、產業技術自主創新的重要源頭和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的支撐平臺。

二、實施周期

建設期一般不超過3年。

三、申報條件

(一)研究領域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見附件1)明確的范圍。

(二)工程研究中心建設項目要有明確可行的發展思路、研發任務和建設目標;建設方案合理,管理和運行機制規范;項目要有新增固定資產投資。

(三)在本行業具有較強的影響力,研發人員總數不少于50人,其中專職研發人員不少于30人。

(四)研發設備原值:不少于1000萬元。

(五)研發場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

(六)主持(承擔)過省級以上科研計劃或主持(參與)過行業標準制定。

四、申報程序

(一)參考《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省工程研究中心的管理辦法》(見附件2)的要求,組織編寫廣東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設項目申請報告(見附件3),準備相關附件證明材料。

(二)電子版材料及紙質版材料(一式三份,膠裝成冊)于2022年7月22日17:00前報至科研處。

五、相關要求

(一)建設與運行經費主要由申請單位、有關合作單位自籌以及爭取相關研發經費解決。

(二)鼓勵與相關領域的優勢企業、科研機構等共同申請組建工程中心。

(三)工程中心統一命名為“XXX廣東省工程研究中心”。

(四)申報材料的相關數據必須提供佐證材料。

六、聯系方式

駱燕,23515207,luoyan@cuhk.edu.cn

 

科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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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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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省工程研究中心的管理辦法(粵發改規〔2022〕4號).pdf
17.02 KB
附件3 廣東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設項目申請報告(提綱模板).docx
15.57 KB
附件4 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