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深圳市級工程研究中心(組建及提升項目)扶持計劃申報通知
2021年深圳市級工程研究中心(組建及提升項目)扶持計劃已開始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支持領域(詳見附件一):
(一)生物醫藥
(二)數字經濟
(三)新材料
(四)海洋經濟
(五)集成電路
(六)超高清顯示
(七)智能網聯汽車
(八)智能制造裝備
二、扶持方式及資助金額
1、扶持方式:分階段資助。
2、工程研究中心組建項目:按經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助資金須全部用于項目建設投資。
3、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提升項目:按經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助資金須全部用于項目建設投資和研發費用,其中用于建設投資的比例不低于資助金額的50%,研發費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務費支出。
三、申報條件
1、必須符合相關規劃重點支持領域。
2、申報團隊應具備良好的產學研合作基礎,須提供相關領域的產學研合作或科技成果轉化典型案例不少于5個(附相關合同或協議)。
3、申報單位上年度相關領域專項研發經費不低于1000萬元或相關領域專項研發經費占銷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
4、扶持計劃分為組建和提升。申報提升項目的,須已獲批組建市級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且已于2021年6月30日前獲得通過驗收的正式通知。
4、項目總人數不少于20人,其中專職研發人數不少于15人,相關研發設備原值不少于500萬元,相關研發場地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
5、項目采用的自主技術成果(包括自主知識產權、消化吸收創新、國內外聯合開發的技術等)具有先進性和良好的推廣應用價值,擁有相關成果鑒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技術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
6、申報項目應有新增建設投資,其中組建項目的新增建設投資不低于總投資的40%,提升項目的新增建設投資不低于總投資的20%,建設期一般不超過3年。
四、申報方式
項目申報采取網上在線申報進行。
1、與科研處聯系,按有關規定完成項目備案。
2、項目資金申報報告和附件制作。請下載附件二、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求和附件制作,作為編寫參考。
3、資金申報報告和附件經科研處審核后,由科研處上傳至申報系統。
五、申報時間
在線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12日。
六、注意事項:
1、 項目名稱應準確、規范、簡潔,可命名為“深圳市XXXX工程研究中心組建(或提升)項目”。
2、項目計劃或實施方案切實可行,預期效益或績效目標清晰、合理、可考核,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規范。
聯系人:李潔瓊,23515201,jenniferli@cuhk.edu.cn
附件一:重點支持領域
附件二: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求和附件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