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深圳市第九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活動的通知
深圳市社科聯近期發出關于開展深圳市第九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活動的通知,具體如下:
一、
(1)申報人須為擁有深圳市戶籍,或屬我市正式聘用、由組織和人事部門正式發給聘書并辦有居住證、回鄉證、臺胞證的社科理論工作者和實際工作者。
(2)與市外人員合作的科研成果,第一作者屬我市的,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出具書面聲明后,可由我市作者申報參加著作評獎。我市人員不屬于第一作者的著作類成果,只承擔部分章節撰寫, 其所撰寫部分超過10萬字的,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出具書面聲明后, 可參加著作評獎;其所撰寫部分不足10萬字的,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出具書面聲明后,可參加論文評獎。
二、申報成果的資格
(1)申報成果必須是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正式出版或發表的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學術研究成果,確認成果時限以版權頁出版時間或發表時間為準,非正式出版物的時限以市直局以上決策機構和有關部門的批示或其他相關合法證明文件為準。
(2)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省級二等獎以上獎勵的科研成果,由本人申請, 可列入特別榮譽獎和榮譽獎參評范圍, 該申報成果同時自動放棄其他獎項評選資格, 如本人未申請, 則自動放棄特別榮譽獎和榮譽獎評選資格。
(3)同一專題的系列論文,可申報論文類成果;不屬同一專題的多篇論文和調研報告不能作為系列論文申報。 系列論文(含系列調研報告) 如屬集體成果, 每篇論文或調研報告的作者署名必須相同, 否則只能作為單篇論文申報;但屬同一課題的系列論文署名不一致時可整體申報, 同一課題的判定以每篇論文題注中的課題名稱為依據。
三、獎勵辦法
獎項分為七大類: (1)學術著作;(2)學術論文;(3) 調研報告; (4) 科普著作; (5) 工具書、 志書、 教科書、 譯著、 古籍整理;(6) 優秀成果新人獎;(7) 特別榮譽獎和榮譽獎。
其中學術著作類、 學術論文類和調研報告類分別設優秀成果一、 二、 三等獎;其他只設優秀成果獎。
具體獎額細節請看附件《評獎辦法》。
四、材料要求及截止時間
(1)《申報表》、申報人身份證復印件;
(2)論著類、 科普著作類、 工具書、 譯著等成果提供申報成果原件和復印件共4份(原件至少1份), 以非漢語撰寫的公開出版、公開發表、 確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哲學社會科學成果須提交原作品并附漢譯文。 參加評獎的成果原件及有關材料不退還本人。
(3)申報特別榮譽獎和榮譽獎必須現場查驗獲獎證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未公開發表和出版的成果, 須提交加蓋采用單位公章的證明書等合法證明文件;單位推薦須提交單位意見;合作者同意申報的成果必須提交合作者出具的同意申報的書面聲明;
(4)境外公開發表或出版的申報成果, 必須提交發表或出版申報成果的出版社或刊物的相關材料, 證明該刊物在其學科領域的學術地位、 刊物等級、 國際排名、 出版社資質等相關信息;
(5)其他社會影響的相關證明:國內外專家對成果發表的評論、國內外報刊轉載(或摘要)資料的原件、發表或出版申報成果的出版社或報刊的有關資料、專家舉薦證明等。
(6)請有意申報的老師于9月8日前把相關材料準備妥,發至科研處Judy郵箱:judyzhu@cuhk.edu.cn。
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系科研處Judy。